宋代毛笔(转)
发起人:xian369  回复数:6  浏览数:6586  最后更新:2013/6/4 11:13:07 by 风的影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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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5/24 9:44:56
xian369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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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代毛笔(转)



    毛笔为中国古代“文房四宝”之一,传说为秦始皇手下大将蒙恬所造。

    但出土材料却证明毛笔的出现时间远早于秦汉时代。现已发现的时代最早的毛笔是在1958年河南新阳长台关战国时期楚墓中出土的。到秦汉时,已出现采用兔毛、羊毛混合鹿毛、狼毛使用的软硬适中的毛笔。

    清代唐秉钧在《文房肆考图说》中有“汉制笔,雕以黄金饰以和璧,缀以隋珠,文以翡翠、管非文犀,必以象牙,极为华丽矣”。此话虽有言过其实之嫌,但至少说明在汉代,毛笔的制作和使用已达到相当成熟的阶段。以后历代对毛笔的制作工艺有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,隋唐时期的“宣笔”,明清时期的“湖笔”,都为当时一带名笔。

    上图为常州市博物馆馆藏的一支毛笔,出土于1978年武进村前南宋墓中,跟一般毛笔所不同的是,它的笔杆、笔套均用制作,笔头为细丝捻成。这种用特殊材料制作的毛笔在传世和出土的历代毛笔中极为少见,也是研究古代“文房四宝”较为难得的实物资料。

    宋代,宣城仍然是制笔中心。由于高桌椅等家具的盛行,书写姿态改变甚大,制笔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。唐代出现的散卓笔在宋代大行其道,颇受文人喜爱。卓,指高远的形状,就笔而言,笔锋较长的毛笔。宋代毛笔锋一般比唐代长。


    1988年,在合肥城郊宋墓中出土了五支毛笔,笔心最长6.2厘米,露出管外的笔头为2.8厘米,最短的毛全长5.1厘米,露出管外为1.9厘米。兔毫一般长度不超过5厘米,可知,出土的笔不属于兔毫笔。残存的笔心,有麻纤维丝的成分,这五支笔属于长锋有心笔。又1975年,江苏省金坛县南宋墓中出土毛笔一支,笔头长2.8厘米。这枝笔的笔头长度大大地超过了以前的毛笔。长锋笔在宋朝较为盛行的,以至于蔡襄埋怨道:今世笔例皆锋长难使,等到锋锐稍稍受损,则锋秃不中用了。

   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,一大批笔匠革新传统,创造出无心散卓笔,其特点偏于柔软而且锋长,这为黄山谷的书风提供了客观可能性。“熙宁后,世始用无心散卓笔,其风一变。”北宋中后期,无心散卓笔普遍流行。

    就材料而言,笔毛种类越来越丰富了。宣城紫毫笔毕竟少而贵,而且主要进贡或供达官使用。因此,在许多地方狼毫笔、羊毛笔、鹿毛笔、鸡毛笔等也颇有市场。据宋代文房专家苏易简所载,江南一带亦少兔,因此,民间多以山羊毛为辅料制笔。四川地区也有用羊毛作笔的,往往不比兔毫少。

    研究表明:毛笔产生于中国新石器时代,中国人使用毛笔写字作画的历史已有数千年之久,彩陶上的图画和纹样应当是由毛笔描绘在初胚上的。甲骨文也应该是先用毛笔写出,然后再用利器刻出的。但是,最早的毛笔的实物却是在距今2500年左右的战国中期楚墓中发现的。


    发现最早毛笔的墓葬是河南省信阳长台关1号楚墓和湖南省长沙左家公山楚墓。从中出土的毛笔与当今通用的毛笔相似,而笔竿细长,笔锋均为2.5厘米,略长于现代小楷毛笔的笔锋。其制作方法是将笔毛围在笔竿的一端,以丝线束紧。长沙笔采用上好的兔箭毛,相当于后世的紫毫,刚锐而富于弹性,正如唐代诗人白居易形容:"紫毫笔,尖如锥兮利如刀。"正是由于这种毛笔,所以我们看到楚国竹简上的字体笔画劲挺,落笔起笔锋芒毕露。长台关1 号楚墓的毛笔装在一个文具匣里,中间还装有小铜锯、小铜凿、小铜刀。可以想象,这些铜器是对简牍进行细加工、并在编绳处刻三角形契口采用的工具。

    湖北省云梦睡虎地战国秦墓也出土了毛笔,但它与上述毛笔不同,笔毫是插入竿腔中的,与今天的制笔方法相似。同时该墓还伴出了墨、砚等书写工具,它们与笔、简合起来可称为战国时期的"文房四宝"。与现代的文房四宝相比,仅仅是简和纸体现了古今差异,其余三种完全相同。

    简牍、盟书、帛书都是用毛笔书写的,所以它们的笔画具有弹性,起止处较尖锐,中间和偏前的部分略粗,充分表现了毛笔的特点。它们与金文凝重的形态不同,笔势由迟重变为流美,笔画和体式也较金文更为简略。所以毛笔的出现不仅是一场技术革命,而且是一场艺术革命。

    公元前223年,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,双方打得非常激烈,战争拖了很长时间。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,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。那时,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,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,书写速度很慢。蒙恬虽是个武将,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。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,常影响他的思绪。那种笔硬硬的,墨水蘸少了,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,墨水蘸多了,直往下滴,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。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,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,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。

    战争的间隙中,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。有一天,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。由于打到的兔子多,拎在手里沉沉的,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,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。蒙恬见了,心中不由一动:“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,不是更好吗?”
    回到营房之后,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,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,试着用它来写字,可是兔毛油光光的,不吸墨水,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,不像样子。蒙恬又试了几次,还是不行,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。一气之下,他把那支“兔毛笔”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。
   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,仍然抽时间琢磨其他别的改进方式。几天过去了,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。这一天,他走出营房,想透透新鲜空气。走过山石坑时,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“兔毛笔”。蒙恬将它捡了起来,用手指捏了捏兔毛,发现兔毛湿辘辘的,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。蒙恬大受启发,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,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“听话”,吸足了墨汁,写起字来非常流畅,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。原来,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,经碱性水的浸泡,兔毛变得柔顺起来。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,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“聿”字上加了个“竹”字头,把它叫做“筆”,今日简写作“笔”。

    最初的毛笔是用来涂描甲骨文的笔画的,而真正用毛笔写字,可能开始于简牍和锦帛上文字的书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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